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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建设 农用...

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宛龙政土〔2025〕19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转用谢庄镇等2个镇孙庄村村委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5115公顷、林地0.0279公顷、其他农用地1.0369公顷,共计2.5763公顷(其中:耕地1.5115公顷),作为南阳市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区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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