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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公告!4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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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发表于 2024-3-31 13: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01
2024-3-31 13:58:38 355 0 看全部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南阳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南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网报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需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其一在该县市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阳市教育局认定(需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其一在南阳辖区)。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节选)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查看认定结论—发放证书”。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全市上半年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面向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专升本在校学生以及“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类申请人);第二批次面向符合认定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4月1日8:00—4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8:00—6月28日17:00。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查看附件1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报送,申请人不得自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进行网上审核,给出认定状态。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通过”的,均表明本次认定通过。发放证书阶段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发放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第一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5月上旬,第二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7月下旬。

证书领取时间、方式以及更多详细情况,请登陆“南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看。

来源:南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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