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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卧龙区城管局全力守护百姓“头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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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发表于 2024-9-3 14: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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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3 14:44:46 282 0 看全部

即日起,卧龙区城管局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违规设置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城市安全治理,全力守护百姓“头顶安全”。

卧龙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利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等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全面清除屋顶户外广告和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附属牌匾、灯箱、横幅、系留物等各类设施,以及抗风压、防坠落、防雷击措施不完善,存在倾覆、垮塌、移位、高空坠落、漏电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全面排查、拆除利用围挡、灯杆、桥梁、涵洞、宣传栏等市政设施违规设置的高空悬挂物,以及废弃的各类构筑物;做好公共停车场区域内各类废弃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风险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治;聚焦街面、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风险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快速实施联合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3个阶段:排查摸底阶段(9月30日前),注重“边摸排、边整治”,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对城管部门负责的各类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风险隐患全覆盖、无死角开展排查整治;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针对各类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风险隐患,根据所有权分为“有主类”和“无主类”,根据管理责任分为“行业管理类”和“区域管辖类”,根据产权分为“公共设施类”和“自由产权类”(细分为个人和企业),按照不同类别、不同情况区分处理,确保拆除整治全过程坚持“依法依规、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真正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逐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抓好对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的监督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反弹现象。


来源:南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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