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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药品市场价格,开封发布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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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binbin 发表于 2023-3-22 18:1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u.binbin
2023-3-22 18:11:15 923 0 看全部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针对近期甲流高发,人民群众对磷酸奥司他韦药品需求量增大,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平价购药和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药品市场价格平稳有序,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向全市药品经营者及有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不得借甲流高发之机哄抬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散布涨价信息。

三、不得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对销售情况、用户评价等弄虚作假,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

五、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违法情况和情节轻重处罚款,最高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当立即按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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