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最新召回公告。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10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ModelS、ModelX及国产Model3、ModelY电动汽车,共计1683627辆。 召回原因是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在前备箱盖解锁后,前备箱闩锁总成系统可能无法检测到前备箱盖处于解锁状态,车辆无法发出“前备箱未锁紧”的提示,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行驶时前备箱盖被掀开,影响驾驶员视野,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从召回数量看,本次特斯拉召回数量颇多,涉及1683627辆。针对以上缺陷,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将通过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软件,升级后的车辆可以识别前备箱闩锁的故障状态,并发出“前备箱未锁紧”的文字和蜂鸣提示。同时,对检测发现前备箱闩锁存在故障的车辆进行免费修复,以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无法通过OTA技术升级的车辆,将通过特斯拉服务中心联系相关用户实施召回。
8月1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该通知内容显示,加强OTA升级活动监督管理,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按相关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管理能力、车型及功能、具体升级活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企业在备案完成后,才能开展OTA升级活动,涉及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应在备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开展备案评估与监督检查,规范OTA升级应用方式,避免企业通过OTA升级隐瞒车辆缺陷或规避责任。采用OTA升级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召回计划,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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