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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清末的南阳府惊天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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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发表于 2023-4-6 17:3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01
2023-4-6 17:36:01 612 0 看全部
沉冤昭雪,却历时五载!曲折反复,悲喜轮回,闻之又惊又谔,听罢谁不拍案!

清光绪九年,上至钦差大臣梅启照、河南巡抚李鹤年,中有开封藩台臬司,下至南阳知府任恺、镇平县令马翥,更至捕头刘学泰等。或改职或发配军台或查办。

朝野为之轰动,竟何以至此!

夫光绪五年,河南秋斩,押死刑犯王树文即赴刑场。但其沿路呼冤,忽囚车道出城隍庙街,不由人驭,直趋入庙中庭而止。

王树文为谁?且先言胡体安也。因清末匪患成灾,各州县隶卒甚多,其为镇平县一胥吏。某日,县首富张肯堂家尽遭洗劫,害者报案官府,但经久未破。

遂道明为胡体安所为,上控司院。胡体安明是牢头暗为盗贼,挥其党徒为之此事。巡抚下令,捉拿归案。路偶遇王树文,骗之顶替于其,代彼入狱以受刑。

初王树文未肯,诸胥私加酷刑威逼,又谎谓刑不至死,后遂同。但王树文年甫十五,羸弱无力,人眼相看便知,焉能为盗贼乎!但县令马翥闻盗首已擒,甚喜过望,未辩真伪,速驰信函上禀南阳府,潦草结案。

清以盗为重罪,不论筹谋或随从,皆处大辟。王树文临斩方悔,泣号呼冤:吾非胡体安,乃邓州草民王树文也。

城隍庙距抚署甚近,巡抚涂宗瀛,闻之亟询,乃命返狱中另鞫。王树文一改前供,若查明其身,此案不大白天下乎!

上司发函至邓州州牧朱光第,命其寻王树文之父王季福。

然王季福未至,涂宗瀛擢升两湖总督。李鹤年继任河南巡抚,南阳知府任恺曾审此案,匆寄书信于邓州,欲阻朱公,尽嘱莫寻王父,又恐其不利之果。

朱公愤慨以道:民命生死所系,曲直自当详察。岂有相章炀蔽,陷无辜之民,以迎合上官者耶?任恺派人譬说百端,朱公岿然不为所动。


终寻至王父,公堂对质以验,王树文正乃王树福之子。事已至此,茅塞顿开。但任恺心不甘,若翻案,其获重咎,遂千方百计以阻。

御史初议此事,于巡抚李鹤年多有冒犯。李公本无意偏袒任恺,但其行伍出身,素来简贵,不屑亲吏事,又恼怒言官议论骚早,反一转常态,逆前任之意。

但王树文非胡体安,通国皆知,讵可掩饰。但有官吏作梗,穿凿附会之律典,变本加厉以严判,黑白颠倒。言虽非盗首,亦为从犯,仍处以斩。

时王树文入狱已五年之久,御史聒噪,弹劾巡抚李鹤年庇佑任恺。朝野之间,舌论群起,慈禧力排众议,命河东总督梅启照为钦差大臣,复审。

依清惯例,仍以河南旧吏过案,佐僚皆为李鹤年下属。况梅启照年事已高,将告老,未愿得罪李公以成敌。其果,仍判王树文当斩。

但言官力参,潘文勤职担秋官,略闻此事,未欲草结此案。

遂奏请刑部复讯,将镇平县令马翥革职,押解至京,以查详情。赵舒翘刚即刑部郎中,总办秋斩。潘文勤专注此案月,查实具奏皇帝。

李鹤年汲使幕客游说潘公,其幕僚曾为潘门学士,后遂听其劝,改弦更张,屡毁旧稿,仍以秋斩上奏。赵舒翘力争公道声言:吾一日不秋审,此案一日不可动。

潘赵争执正酣,然潘公因丁忧除官,张文达继任大司寇。后潘公悔悟致信张文达,称是为门士所误。因赵舒翘力主平反,王树文终逃死劫,但杖一百徙三年不得呼冤。

河南官场如临地震,天下哗然。

但盗首胡体安早遁逃他邑为胥,相安无事。

都院副史张佩纶于案疏后题:长大吏草菅人命之风,其患犹浅;启疆臣蔑视朝廷之渐,其患实深。遂成判案名言。

余曰:今观此案,已近百年。仍觉怪乎!奇乎!冤乎!胡人间自有正道,岂昏天可暗日焉!

若人能悔其过,何致后积重罪。却因小过而掩,本有人性,实为失德!位高者,岂因私念或率意,而生杀他人之性命哉!

天下为公,人心如镜,多省己身,慎始慎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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